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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1万学费上20多天课 振兴补习学校不退费

“我的女儿在呼和浩特振兴(原政协)补习学校交了1万元学费。按照课程安排,我女儿一学期大约要上4个月的课,几乎每天都有课。可是,我女儿仅仅上了半个多月的课后,就因为把脚扭伤而无法去学校上课。于是,我就去学校给女儿请了病假。结果,直至学期课程结束,我女儿都未能再去上课。我也曾经多次去找学校相关负责人要求退费,可对方分文不退,而且态度蛮横。”3月9日,一位名叫冯少兰的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说。

据冯少兰介绍,从2015年9月起,她16岁的女儿开始在呼和浩特振兴(原政协)补习学校上课备战中考。当时,该校向该生收取了每学期1万元的学费,300元的资料费和60元的保险费。

3月11日上午,记者与冯少兰来到位于五四商场南侧的呼和浩特振兴(原政协)补习学校。在该校办公室,冯少兰找到了一位姓董的老师,冯少兰说,此事一直由董老师负责。冯少兰刚说明自己的来意,董老师便不耐烦地表示根本不可能退费,双方为此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另有一位女老师也开始帮着董老师大声指责冯少兰,而这名女老师则是冯少兰女儿曾经的班主任王老师。记者注意到,在争吵过程中,董老师和王老师均承认冯少兰的女儿给该校交付了1万元学费,只上了20多天课之后便请病假再也没有来上课。王老师强调:“你女儿两个月不来上课,就被退回学校,不属于我那个班的学生了,不归我这个班主任管了!”

对此,冯少兰认为:“我女儿在请病假两个月后连到班级上课的资格都被取消了,那更应该退费才对”。可是,董老师和王老师都声称按照该校规定,这种情况不予退费。接下来,记者要求冯少兰女士暂时回避,记者向董老师亮明记者的身份,并咨询学校是否具备办学资质时,董老师拒绝出示办学资质,王老师表示:“办学资质在主校区,我们这是分校区不需要办学资质。”

当记者告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校区也必须具备办学资质时,董老师和王老师依旧拒绝提供。采访中,董老师还说:“你们爱咋报道就咋报道吧!我们不怕,正好还给我们学校做宣传了。”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