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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强奸卖淫女获刑

男子酒后欲火难耐,便打算找经常与其进行性交易的卖淫女。遭到对方拒绝后,他竟然将卖淫女强奸了。3月9日,石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2015年8月24日凌晨,李某与几名工友喝完酒后,欲火难耐。于是他来到了与其经常进行性交易的罗某家。因没带钱,李某便告诉罗某,第二天再给钱,但遭到罗某拒绝。被拒后的李某依然要与罗某发生关系。罗某不断推搡、抓挠李某,但最终还是敌不过李某,被其强奸。

李某归案后,主动交待了犯罪事实。石拐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犯罪事实清楚,已经构成强奸罪。因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