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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安交管支队强力推进执法记录仪应用

为有效推进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市公安交管支队通过7年时间坚持“三抓、四推、四整改”工作举措,全警参与、狠抓落实,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三抓”奠定应用基础。“三抓”即:抓配备、抓建设、抓优化。市公安交管支队分批次逐步为支队车管所及全市13个交管大队、岗路勤、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直接面对群众的2680位一线人员配齐了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到了100%;全市公安交管系统建设了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和后台管理系统,搭建了“一站多点”的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平台,实现了对海量音视频数据的科学有效管理;对系统进行认真研究和升级改造,提高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优化系统功能和性能。

二是“四推”拓展应用机制。“四推”即:推制度、推培训、推管理、推考核。市公安交管支队先后制定出台了《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执法记录仪使用规程》等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对执法记录仪的日常使用、操作技能、岗位职责、摄录内容、摄录规程、数据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进行了全面规范,为推进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管理工作开展以来,交管部门本着“分级培训、普遍提高”的原则,进行了全员培训,有效提高民警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技能;同时实行“1+6+X”工作模式,强力推进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管理,并将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管理工作纳入考核。

三是“四整改”精准解决难题。在民警个体层面上,民警对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了从陌生到熟悉、从排斥到接受、从“要我用”到“我要用”的转变;在制度运行等层面,建立了政工部门日常督察、相关业务部门对口监管、各交管大队推进落实、一线岗位全警应用的工作格局,不仅提高了工作效能,也实现了规范化管理;针对执法记录仪品牌型号种类多、与后台管理系统不兼容的问题,及时将全市公安交管系统拥有的10种型号执法记录仪成功接入后台管理系统,并处理好系统升级和扩展应用的技术问题;针对监督检查不到位、民警摄录不规范、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交管支队坚决实行“每日一抽查、每周一督察、每半月一通报”制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整改一起”。 (贾海霞)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