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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今年80%乡镇行政村将建志愿消防队

昨日,记者从2016年赤峰市消防工作会议上获悉, 年内,30%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要实现规范化管理;100%的重点单位、100%的街道和30%的社区要建成微型消防站;3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2016年,80%的乡镇、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要按照标准,建成有人员、有装备、有站舍、有经费的志愿消防队。

去年一年赤峰市公安消防共接警出动1330起,抢救被困人员294人,疏散人员352人,抢救财产价值2409.9万元。全年共检查单位2.19万家,发现火灾隐患6.5万处,三停522家,临时查封491家,拘留14人。

随着高层建筑的快速增加和化工、电子等产业的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广泛应用,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在增加。加上赤峰市“城中村”、“三合一”和“九小”场所数量依然庞大,动态性、区域性隐患量大面广,火灾风险依然很大。各级政府的消防责任意识和执行力存在逐级弱化的现象,总体上看,旗、县、区政府比乡、镇政府要强,再往下层层衰减。

今年将围绕火灾防控的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交通、通讯、能源化工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紧盯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及时进行消防安全重点问题排查整治,对每一条街、每一家单位、每一个场所,逐一排查、逐一详细登记,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营业性场所,要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因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酿成火灾事故的,要严查快办,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失职、渎职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记者 胡军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