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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布赖盐化公司5人违纪被立案审查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纪检监察网了解到,日前,经阿拉善盟纪委委员会议审议并报请盟委批准,阿拉善盟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内蒙古雅布赖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巴亘等5人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内蒙古雅布赖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巴亘,副总经理李玉明、王香德、张发荣(退休)、姜培德(退休)在任职期间存在以配股及购车名义私分国有资产、违规领取交通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等违纪问题,给予巴亘、李玉明、王香德、张发荣、姜培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巴亘、李玉明、王香德3人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阿拉善盟委决定,提名免去李玉明、王香德的内蒙古雅布赖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巴亘不再担任内蒙古雅布赖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提名免去内蒙古雅布赖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