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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三八红旗手奖状

每年的3月8日是国际劳动妇女节,也是新中国的法定节日。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妇女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她们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一切权利,妇女能顶半边天,成为广大妇女扬眉吐气的口号。记忆中,每年的三八节这一天,母亲都会领回来一张“三八红旗手”的奖状,有时候还会有些奖品。母亲是一位收藏爱好者,平时,她都会拿出那些彰显巾帼风采的奖状,与我一起欣赏,别有一番情趣。

1960年3月5日,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0个单位在北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召开《庆功表彰迎三八,高举红旗齐跃进》广播大会,全国妇联授予6305名先进妇女为全国“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手”是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显著成绩的妇女先进人物而设立的奖项。也就在当年,母亲第一次获得了由所在的生产队(甘肃省景泰兰县石林镇景泰兰生产队)颁发的“三八红旗手”的奖状,并且将这张奖状珍藏起来,完整保存至今。

母亲由于家庭贫困,17岁就跟着姥姥、姥爷在生产队干活。母亲极能吃苦,不管队长给她派多重多累的活,她都从没怨言。母亲是种地的好手,十几个妇女比赛割麦子,她总是最快的一个,无论田间或是麦场,母亲处处不甘人后,好强的性格使她比别人付出更多的汗水。那年3月,母亲被授予“三八红旗手”的光荣称号,全家人都替她高兴。

这张奖状,长26厘米,宽18厘米,四周有边饰花纹,上方中间处印有一颗红色的五角星,五角星左右各有3面红旗,证书的中央印有“奖状”字样,底下也印有一颗五角星标志。奖状的左上方印有和写有“奖给三八红旗手李春蓉同志”的字样。此奖状的颁发日期为“1960年3月”,并在奖状的右下方,印有和盖有“景泰兰工会女工委员会”的印章。

姥爷还为母亲的这张奖状,镶了玻璃,配了木框,收藏了多年,后来因为时间太长,木框都朽了,奖状就被母亲当作纪念品珍藏起来。(文/彭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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