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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编制完成

为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按照《呼和浩特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要求,目前,全市9个旗县区已全部制定了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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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网格化环境监管是依托我市现有行政区划的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设以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一级网格,乡镇(办事处)为二级网格,村民委员会(社区)为三级网格的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全市环境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按照三级网格、四级管理原则建立网格化体系。全市共划分1357个网格,其中一级网格21个,二级网格76个,三级网格1260个。(记者 张守敏)

[责任编辑:丛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