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包头市东河区春节期间禁燃旺火

为了让广大居民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喜庆的春节,东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联合公安、消防、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严禁堆燃旺火及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知”,由各中队向沿街商铺一一发放,并填写送达回执。

东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树立公共安全、现代文明和节能环保意识,切实提高对堆燃旺火及燃放孔明灯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目前,共发放2000份通知。

□通讯员 段文清

[责任编辑:李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