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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男”抢劫400元被判刑4年

近日,宁城县法院审结一起以治病为由实施抢劫的案件,被告人席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8月29日,被告人席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来到宁城县小城子镇宁中村村民姜某家中,以给姜某治病为由为其按摩。按摩期间,席某趁姜某不备,在姜家盗窃401元。姜某发现后,席某欲找借口离开,被姜某阻止。之后为抗拒抓捕,被告人席某与姜某及赶回家中的其亲属发生厮打,致姜某及其亲属受伤,经法医鉴定均构成轻微伤。诉讼中被告人席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70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官说法: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年关将近,法官提醒市民看好自己的物品,遇到暴力抢劫,首先以保护好自身安全为主,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丛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