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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改善宾馆生意 容留未成年人卖淫终被判

旅店生意惨淡,女老板高某为了改善经营状况,动起了“特殊服务”的心思。在被查获当天,民警还在旅店里抓获了4名涉嫌卖淫嫖娼人员。1月21日,因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高某被提起公诉后,法院对高某依法判刑。

在包头市固阳县里有一家旅店,近期因生意惨淡,女老板高某动起了歪心思。她把旅店变成容留他人卖淫的场所,从嫖资中抽成获利。为了赚钱,还把一名未成年人,介绍给来店里消费的“客人”,进行卖淫活动。

2015年9月,固阳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贺某、李某、边某、姚某等4名涉嫌卖淫嫖娼人员。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高某介绍给客人的这名未成年人卖淫者,仅从外表,就能看出还是个小女孩。可高某却未经核实,便将其介绍给来店“消费”的客人。经警方调查,这名卖淫人员确为未成年人。

案发后,固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犯罪嫌疑人高某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向固阳县法院提起公诉。固阳县法院依法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时婷婷)

[责任编辑:丛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