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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个行政村荣获自治区级生态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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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环保厅授予呼和浩特市黄合少镇添密湾村、小黑河镇百什户村等20个行政村“自治区级生态村”称号。自开展生态创建工作以来,呼和浩特市共建成自治区级生态区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6个,自治区级生态村73个。

据了解,2015年以来,呼和浩特市环保局把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开展全市生态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通过召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验交流、调度会,组织各旗县区交流创建工作经验并观摩部分生态村;加强生态村的建设实地检查指导,各乡镇、村指定专人负责生态创建工作,重点解决了创建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对申请验收的生态村,按照创建标准的基本条件4项、考核指标15项进行初步核查,向自治区环保厅提出申请,经自治区环保厅专家组核查合格后正式命名。

[责任编辑:丛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