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呼伦贝尔市多家银行执行借记卡不能超4张新规

“在同一家银行开通4张以上借记卡的,将强制销户了。”近日,在微信朋友圈里流传一条消息,引起不少市民关注。

记者了解到,为了防止银行卡买卖,避免银行卡沦为不法分子诈骗、洗钱、行贿受贿等非法活动的工具,银监会在不久前下发了《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规定2016年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的借记卡原则上不超过4张。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

1月12日,记者走访发现,海区部分银行已开始实施该政策。元旦前工商银行在官网上发布通告,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该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已超过的,不再开立或激活新借记卡,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已销户的借记卡除外;建行也开始实施相同规定:同一家银行个人最多只能办理4张借记卡。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客户之前已持有该行全国范围内4张(含)以上借记卡的,工行不予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原有的卡仍可正常使用。该工作人员建议,银行卡有年费等费用,不如把银行卡精简一下,对长期闲置的银行卡及时注销。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