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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开启“互联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获悉,日前,该网站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文件中,在助力社会信用体系方面,内蒙古规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同时还将开启推动“互联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消息称,根据中国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精神,内蒙古在加强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方面,将推动“互联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阐述“互联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层面,该文件显示,(内蒙古人民政府)积极适应和引领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在征信管理、平台建设、信用监督、宣传教育领域广泛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管理方式、服务模式和产品,为公众提供便捷、安全、高效的信息服务。

就“互联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该份文件提出,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加强网络信用监管,建立涵盖互联网企业、上网个人的网络信用档案,积极推进网络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加大网络信用信息推广应用力度。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基础上,促进公共信用信息与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交换共享与信息应用,健全网络信用服务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