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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乌兰察布市试点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市被纳入试点城市,从4月1日起,正式启动为期1年的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自治区外工伤职工在乌兰察布市第三医院试点医院就医,可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用,大大保障了工伤职工权益。

“乌兰察布市工伤保险医疗费跨省异地联网直接结算试点正式启动,这一政策不仅简化了报销流程,提高了报销效率,也为职工带来了便利。”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韩晓朴介绍,对于职工来说跨省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政策实施前后,报销流程发生了明显变化。以往,职工在异地就医后,需要将医疗费用票据带回参保地进行报销,流程多且耗时。而现在,职工只需在就医地选择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实现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这一变化大大减轻了职工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成本,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治疗和康复。同时,对于经办机构来说,跨省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政策也带来了积极的影响,提高了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工伤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乌兰察布市第三医院作为试点医院,积极响应政策,及时改造医院信息化系统接口,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目前第一批接口已成功改造完成。“为切实落实工伤保险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工作,更好保障工伤职工权益,我院积极推进相关准备工作。”乌兰察布市第三医院院长周文成表示,医院首先做好内部宣传,向各科室医护人员及病人宣传这项工作,并在住院结算窗口处张贴了结算标识材料,其次建立完善了各项工作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确保工伤保险报销的及时及准确性。

据了解,工伤保险异地就医指参保工伤职工经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转参保地市外(包括跨省或省内跨市)的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进行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指参保工伤职工到异地协议机构就医时发生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机构按协议结算。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应先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进行备案登记,也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办理,备案后到就医所在地市开通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或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结算。

工伤医疗费跨省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政策的实施,对工伤职工报销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福音。韩晓朴表示,下一步,我市将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不断完善和优化报销流程,减少工伤职工的操作步骤,提升结算效率。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记者 李璟)

[责任编辑:辛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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