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盟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我盟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季度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869.24万元。
据统计,1~3月,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统筹标准1055元/月,我盟共发放城乡低保对象资金598.13万元。其中,城镇低保保障对象948户1402人,发放资金366.19万元;农牧区低保保障对象536户858人,发放资金231.94万元。按照全盟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统筹标准月人均2096元,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52.28万元,其中,城镇特困供养人员121人,发放资金76.08万元,农牧区特困供养人员71人,发放资金44.23万元;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完全丧失自理能力人员每人每月1287元,部分丧失自理能力人员每人每月495元,共为119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资金31.97万元。
此外,我盟共对367人(次)实施临时救助,发放资金102.89万元;按照低保家庭学龄前儿童、九年义务教育每人每月40元,高中阶段学生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为804人(次)发放教育补助资金3.73万元;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元旦、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按照每人50元标准,共为2441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2.21万元。(王筱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