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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诚信建设再发力共筑诚信社会新篇章——“诚信内蒙古建设”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4年4月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诚信内蒙古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生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王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文,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君山,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永明,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辉回答了记者提问。

“诚信内蒙古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诚信建设再发力共筑诚信社会新篇章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张生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关心、支持和参与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的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介绍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推进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诚信建设工程是2024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去年年底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对“六个工程”进行总体部署,2月21日在今年开年第一会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作了全面部署。孙绍骋书记强调,招商引资必须有一个好的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首先是讲诚信、守信用,并从“育文化、立规矩、严管理、明奖惩、兜底线”五个方面对推进诚信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王莉霞主席多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诚信建设相关工作。郑光照副主席主持召开全区诚信建设工程推进会,对全面提升自治区诚信建设工作质效提出了具体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确定为2024年度重点立法项目,并将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政府实施诚信建设工程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自治区政协将社会诚信建设作为今年的第一协商议题,在开展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已召开专题协商会议进行协商。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心把诚信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目的就是通过实施诚信建设工程,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诚实守信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内蒙古人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立起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内蒙古成为广大经营主体投资兴业的热土,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目前,诚信建设工程已经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政协协商、各地各部门齐抓共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聚焦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政务诚信水平。充分发挥政务诚信风向标作用,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对“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逐利执法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推动所有681项行政许可事项全要素标准化,目前已发布统一实施规范3595项。2023年推出的10个“一件事”已受理办件457件,2024年13个“一件事”正在抓紧推进。加快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建成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编制政务数据目录超过6.3万条,汇聚接口、库表资源25.98亿条,累计调用量超5166亿次。全区统一电子证照库已与自治区124个业务系统对接,共汇聚证照类型687类7236万余条数据,完成签章5814万余条,累计提供数据共享服务20.92亿次。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累计归集经营主体、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约3.7亿条。各级政府部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43件,清偿各类债务11.16亿元。

二是聚焦完善机制,进一步提升商务诚信水平。建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各监管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内外贸经营主体做出公开承诺,及时公示守信承诺书。推出“个体蒙信贷”,以信用评价为基准,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最高500万元的信用贷款,覆盖全区 80%的个体工商户近 160万户,优质个体工商户最低利率降幅近20%。用好守信、失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方案,开展信用修复,鼓励失信经营主体纠正失信行为。

三是聚焦营造氛围,进一步提升社会诚信水平。公开出版发行《诚信内蒙古建设》4册系列读物,开展党政机关诚信建设培训宣传工作。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诚信建设纳入主体班次,推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讲诚信、守信用。将各类诚信人物纳入“理论学习轻骑兵”宣讲队伍,陆续启动宣讲活动,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社会舆论氛围。在北疆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选树中加大诚信类典型选树力度,累计发布诚信典型企业21万余家,打造“蒙”字标——大草原优品区域公用品牌。启动失信突出问题起底整治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18057户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实行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惩戒措施,逐步形成“守信畅行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

四是聚焦公开公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水平。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法院系统公开裁判文书5.7万余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99.91%,公开被执行人318.9万人,公开终本案件73.1万件,公开司法拍卖18.3万件;检察院发布案件信息1.3万多件。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严厉打击拒绝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违法犯罪,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78人次,限制出境5人次、限制飞机火车惩戒22.57万人次。公安厅推进“昆仑2024”专项行动,挂牌督办13件案件,严厉打击涉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司法厅公示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建立全区14360名律师和908家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

全区各级政府和部门将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诚信建设工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诚信履约机制,在落实定下的政策、履行签订的合同、偿还欠下的债务、兑现许下的承诺、执行生效的司法裁判等方面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诚信建设工程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维护政府公信力、引领全社会形成诚信之风。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人民网记者:招商引资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今年2月21日,自治区以“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为主题召开“新春第一会”,孙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大抓招商引资必须有一个好的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首先是讲诚信、守信用。那么2024年自治区将采取哪些举措加强招商引资领域诚信建设?

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永明:在过去的一年里,正是在自治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内蒙古招商引资实现质效双升,全区引进到位资金4778亿元、增长40.2%,45个世界500强和22个中国500强企业在我区投资兴业。今年,我们确定了国内到位资金5500亿元的招商引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把招商引资领域的诚信建设挺在最前面,就必须把“投资内蒙古”这个品牌擦的更亮。为此,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具体工作。

一是开展招商领域诚信建设大起底行动。对近年来招商引资落地的重大项目,针对政策兑现、审批手续办理、生产要素保障等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以各盟市为主体,对未按约定履约践诺的项目,依照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化解方案,逐项销号。

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目前,自治区已开通“蒙速办”“蒙企通”、12345、96888等投诉举报渠道,为进一步畅通渠道,我们还在商务厅官网设立“政务失信问题”举报专栏及时受理投资企业对政务失信问题的投诉举报。同时,今年将集中开展“2024年招商领域诚信建设专项督察月”活动,对全区典型失信案例进行曝光。

三是建立签约项目备案制度。依托自治区合同履约信用监管系统,建立签约项目履约备案机制。通过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前会商审查,对拟签订的投资协议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等方式,避免出现超国家、自治区规划范围承诺等情况发生。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招商引资投资协议,防止出现越权承诺现象,我们研究起草了《招商项目投资协议参考文本》,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拟于近期印发,供各盟市参照使用。

四是强化跟踪服务考核。持续做好投资项目落地服务的“后半篇文章”,将各盟市招商项目落地跟踪服务、合同履约情况、履诺践诺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总之,要通过招商领域诚信建设,规范各级政府招商引资秩序,引导企业诚实守信,杜绝“内卷”式招商。打造聚商气拢人气的良好环境,推动招商引资精准发力,让企业安得下、能扎根、发展好!为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提供强大动能。

法治日报记者:我们知道,市场监管部门与经营主体联系紧密。我区经营主体发展状况怎么样,在提升经营主体诚信建设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哪些工作?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君山:谢谢您对经营主体发展、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截至3月底,全区共有经营主体278.27万户、同比增长7.78%,其中:企业67.33万户、个体工商户203.71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23万户。这些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为落实“两件大事”、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自治区竞争力夯实了基础、提供了动能。今年一季度,全区新设立经营主体10.64万户,同比增长16.02%,说明自治区的发展环境越来越好、经营主体的发展信心越来越足。

市场监管部门主要监管和服务对象是各类经营主体,伴随着经营主体从出生、成长到退出全生命周期。促进经营主体诚信建设,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是归集信用信息。把市场监管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登记信息、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以及各部门推送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统一归集到经营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发挥失信曝光、社会监督的作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交易安全。第二是开展信用监管。与各部门实现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实施年报等“多报合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努力对企业做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的约束惩戒,法定代表人等依法在一定时期内被限制任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第三是强化信用助企。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实施信用培育,推广信用承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企业好的信用信息,提升守信企业的获得感;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实行“两书同送、网上申办”(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通知书),支持失信主体便捷高效重塑信用。今年2月22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一道,合作推出基于信用的“个体蒙信贷”,目前已向537户个体工商户授信21680万元,扎扎实实帮助个体工商户排忧解难,实实在在把信用转化成“真金白银”。

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中心任务,以信用提升为主线,以信息归集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约束惩戒为重点,以双随机监管为抓手,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持续发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以信用环境的改善,助推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向优。

内蒙古台记者:今年以来,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全力推进诚信建设工程。请问,在整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辉: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于今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其中一项重要职能就是统筹指导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运行,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

诚信建设工程开展以来,为解决投诉举报号码多、记不住,受理投诉资源分散,电话难接通等突出问题,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着力从线上、线下两个层面整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一是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诚信建设投诉”窗口。印发《关于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诚信建设投诉窗口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务服务部门在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设置“诚信建设投诉”窗口,集中受理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领域承诺事项的违约失信行为。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盟市、旗县(市、区)三级123个政务服务中心共设立“诚信建设投诉”窗口137个,配置234名专兼职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诚信建设领域投诉建议的受理工作。

二是整合线上诉求渠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为政务服务总客服,越来越多的企业和群众愿意通过热线了解政策、解决问题,2023年全区受理各类诉求641万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因此,在整合诉求举报渠道时,我局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积极与“蒙企通”平台、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96888民营企业服务热线对接,打通数据壁垒,集中汇集社会各方反映政务诚信方面的诉求。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实现与“蒙企通”平台互联互通,在蒙速办和蒙企通首页开设对应的专区,方便企业和群众提交诉求;制定了《12345与96888互联互通数据接口方案》,已经开始网络环境测试工作;正在对接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推动相关数据共享。

下一步,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将加快推进各级12345热线平台与相关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下一步的数据分析、应用奠定基础。同时,持续优化“诚信建设投诉”窗口受理流程,通过与12345热线受理渠道的高效对接,线上线下充分融合,实现企业群众诉求多渠道受理、同标准办理,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对诚信建设的参与度,提升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最后,欢迎广大企业群众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诚信建设投诉”窗口和12345热线等渠道向我们反映诚信建设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有人盯有人办,及时得到处置和解决。

实践杂志社记者:刚才在介绍中提到了自治区专栏出版的《诚信内蒙古建设》的系列读物,能否介绍一下这一系列读物的情况,并且这一系列读物的出版对于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起到什么作用?

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王虎: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聚焦完成“五大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全力抓好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全会提出要实施好对全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支撑性、牵引性、撬动性作用的“六个工程”,其中之一就是诚信建设工程。自治区党委把2024年确定为“诚信建设提升年”,将用一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持续推进诚信建设促进行动,建立健全诚信建设制度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信守承诺,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引导全社会不断提高诚信意识,树立内蒙古人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

为帮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系统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诚信建设的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编写了《诚信内蒙古建设》系列读物。

读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一个加强、四个提升”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进行深入浅出的阐释解读。读物既致力于讲清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是什么”,又致力于讲透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为什么”,既客观描述“怎么看”我区在诚信建设各领域取得的成就,又结合区情实际探索今后诚信建设各领域“怎么办”,力求做到阐释理论清晰明了、总结成就客观中肯、提出举措务实具体、呈现形式新颖活泼。

日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已经下发通知,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读物也已经在全区公开发行。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充分学好用好四本读物,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人人争当诚信内蒙古建设的参与真、实践者、推动者,共同把诚信内蒙古的形象珍惜好、维护好、建设好。

中宏网记者: 孙绍骋书记在今年“开年第一会”上提出,对诚信先进典型,要给予更多优惠便利,让守信者有荣誉感和获得感。请问我区在守信激励措施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文:对诚信企业给予充分的激励和支持,是推动形成崇尚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更好发挥信用作为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作用的重要举措。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近年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诚信典型企业选树工作为抓手,指导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建立针对诚信企业的激励机制,切实为诚信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诚信典型企业选树机制。我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工作已开展五年,2022年孙绍骋书记提出“把2400多万内蒙古人民讲诚信、守信用的形象立起来”,诚信典型选树工作的重要性更为凸显。2023年,我委重新修订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优化了诚信典型企业的认定标准,细化了选树对象,丰富了激励措施。截至目前,共发布诚信典型企业超过21万家,包括诚信示范企业1304家、诚信标杆企业21家。按照新修订的选树办法,我们向全区各部门征集守信激励措施,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2024版)》和《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4版)》,提升了守信激励措施的规范性和可行性。今年,我委将制定出台《目录》和《清单》的2.0版,进一步拓展选树对象范围,丰富守信激励措施。

二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的信用融资服务。为切实帮助信用记录良好的经营主体享受便利优惠的融资信贷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委积极统筹协调区内资源,着力推动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内蒙古节点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发放信用贷款超450亿元,其中纯信用贷款近235亿元。

三是协同多部门实现守信激励新突破。我委会同自治区税务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信用联合激励卡”暂行办法》,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该办法以A级纳税信用为核心支点,对诚信经营主体在“优先办、快速办、简手续、降成本”等方面出台了45条守信激励措施,真正实现守信受益、信用有价。

信息来源: 自治区司法厅

[责任编辑: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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