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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罚款决定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

中新网北京3月29日电(国璇)一些地方行政执法局随意执法,对商户罚款,引发舆论关注。如何避免执法变成“执罚”,维护小微经营者权益?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司法部法治调研局负责人梁尚华表示,罚款决定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确保罚款决定符合法理,并考虑相关事理和情理。

3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图为司法部法治调研局负责人梁尚华。刘健 摄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梁尚华介绍说,司法部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多个文件,用一系列“实”的举措,规范行政执法,推动解决随意执法等问题。

例如,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推动行政处罚裁量适当,要求对同一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处罚种类、幅度,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对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条件只有原则性规定的,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过罚不相适应、重责轻罚、轻责重罚。

又如,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梳理形成本行政执法领域的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今年2月,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规范。要求依法科学设定罚款,行政法规、规章新设罚款时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倡导对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情形作出细化规定;要求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罚款决定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确保罚款决定符合法理,并考虑相关事理和情理;要求全面强化罚款监督,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充分发挥监督合力,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

[责任编辑: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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