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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深入推进边境“四个共同”长廊建设

本网3月29日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李存霞)记者从自治区民委获悉,日前,自治区民委会同文化和旅游厅、社会科学院、文物局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边境“四个共同”长廊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指导我区边境盟市打造边境“四个共同”长廊试点建设。

据了解,《实施方案》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反映“四个共同”的边境历史文化资源,深化拓展宣传教育功能,广泛宣传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在边境盟市打造“四个共同”长廊试点,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凝心聚力推进边疆地区兴边富民,更好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实施方案》坚持聚焦主线、凝聚人心,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守正创新、试点先行,分类指导、加强衔接的工作原则。同时,明确了建立资源数据库、形成“四个共同”场馆名录;要求各盟市围绕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数字展馆、设置“民族团结驿站”、举办“四个共同”主题展览展示展演活动、打造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等重点任务,并各自确定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间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分工负责、形成合力,推动我区边境“四个共同”长廊建设,为努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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