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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获批

本报呼和浩特3月24日电  (记者张枨)日前,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合作区规划面积18.03平方公里,其中中方区域9.03平方公里、蒙方区域9平方公里。

合作区立足中蒙双方资源禀赋,充分发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势,中方区域重点发展具有市场、技术和资本优势的国际贸易、国际物流、进出口加工、跨境旅游及相关配套服务,加快构建现代跨境产业体系;蒙方区域重点发展具有资源、区位和政策优势的大宗商品物流、进出口加工、国际商贸和文化旅游业。

合作区中方区域实施相关支持政策,包括支持建设国际医疗先行区,鼓励医疗新技术、新药品研发应用;支持研究规划建设合作区跨境铁路专用线;允许开展国际文化艺术品展示、拍卖、交易业务;地方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统筹支持合作区发展;支持配套金融服务,鼓励中资和外资银行机构入驻,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区内金融业,支持依法合规开展跨境投融资业务和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允许引入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支持确有需求时按程序设立综合保税区。

作为持续深化中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标志性平台,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获批,将为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带来强劲动力,将加速推动中蒙在经贸、人文、旅游等领域的发展,极大繁荣两地口岸经济、拉动地方发展、增加边民收入,更好实现稳边固边、兴边富民,推动“通道经济”转化为“产业经济”。

据悉,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是继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建立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国与老挝建立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之后,中国与毗邻国家建立的第三个跨国境的经济合作区。

《 人民日报 》( 2024年03月25日 06 版)

[责任编辑:刘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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