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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医药(蒙医药)振兴行动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蒙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卫生健康事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把中医药(蒙医药)工作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从2019年开始,将 “中医药(蒙医药)振兴行动”列入健康内蒙古行动中,聚集高质量发展,在法律政策保障、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特色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发展和文化弘扬传播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在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中有特色、见成效。

行动目标:到2025年,中医(蒙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每千人口公立中医(蒙医)医院床位数达到1.4张,每个旗县至少有一所中医(蒙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二级以上中医(蒙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康复科达到100%,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蒙医)科提高到100%,嘎查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提高到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馆(蒙医馆)达到100%,苏木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馆蒙医馆达到10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管理和健康水平较快发展。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目标人群的75%,居民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不低于24%。  到2035年,中医药(蒙医药)振兴发展目标基本实现。促进旗县级中医(蒙医)医院提质扩能。支持旗县级治未病中心、康复中心、慢病中心、老年病中心等专科中心建设,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和信息化服务能力,加大中医(蒙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为群众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全链条、便捷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夯实基层服务基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水平。支持组建旗县域中医(蒙医)医疗联合体,推行以旗县级中医(蒙医)医院为主体,辐射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县域整合型医疗服务模式。实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蒙医馆或中医馆建设,改善诊疗环境,提升中医药(蒙医药)诊疗技术水平,完善中医(蒙医)诊疗设备,加强中医药(蒙医药)人员配备和培训。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中心

[责任编辑:贾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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