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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6场-自治区司法厅专场)

2023年7月2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6场-自治区司法厅专场),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筑法治之基 行法治之力为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王平

各位记者、媒体朋友们:

近年来,司法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聚力完成好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作出重要指示、发表重要讲话,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倍增干劲,更加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厚爱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绿水青山,以法治之力添色山河壮丽之美。坚持把生态安全保护挺在前面,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决守护好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构建绿色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出台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9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率先将草畜平衡、退耕还草、水资源保护等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建立行政立法专家库,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扎实推进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调研、修改、论证等环节工作,筑牢绿水青山法治屏障。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推进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编制《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文书案卷示范文本》,认证生态环境执法资格3221人,审核确认行政执法(监督)人员9958名。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项行动,围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黄河流域水执法监督、呼伦湖执法检查等重点任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对全区2169件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生态安全法律服务。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畅通环损类司法鉴定机构审批渠道,开展诚信等级评估,成立生态环境专家智库,上半年受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387件,为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验收,深入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普法成效,环境普法产品累计阅读量达4亿多人次,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扎根于北疆儿女内心深处。

——重于泰山,以法治之力稳守祖国北疆之安。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全力做好社会治理、基层法治、防范化解风险等各项工作,让全区各族群众生命更安全,生活更美好。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建立法治建设任务提醒督办制度,统筹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见效,用法治维护稳定、创建平安。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建立法治建设研究基地,编写《法治内蒙古建设发展报告蓝皮书》,强化法治内蒙古、平安内蒙古建设的学理支撑。举办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督察工作专题培训班,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和各省市充分认可。抓实重点场所管控。以监狱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持续整治干警“捎买带”和罪犯违规使用“三品”问题,开展“法律服务进监区”等活动,建立阳光执法体系,提高全区监狱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召开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开展全区吸毒人员集中查处收戒专项行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成立12个盟市级、105个旗县级、491个乡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积极创建“智慧矫正中心”,对社矫对象进行个性矫治,矫正期间再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健全完善监狱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措施,安置刑满释放人员2962人,帮教刑满释放人员2994人。提高预防化解风险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盟市、旗县、乡镇“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399个,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区调解案件6.2万件,成功率达到98%。

——追风逐日,以法治之力点亮现代能源之光。坚持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到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全流程推进数字化建设。司法厅被国家17个部委联合评定为我区“区块链+”的唯一试点单位,聚焦现代能源发展需求,把法治之力与科技之能深度融合,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服务23项、取消证明事项29项,完成9类电子证照与全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实时对接和数据同步,推送电子证照数据9万余条,在自治区政务共享平台和受理系统挂载58条政务服务类目录以及10条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共享数据260万余条,以“数据跑路”引领绿色低碳变革之路。全环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部署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在各盟市、旗县评选综合示范地区和单项示范项目,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植法治沃土。提升“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窗口效能,办结案件240件,累计为企业清欠账款、挽回损失13.6亿元。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涉府生效裁判执行情况通报机制,出庭应诉率99.4%。全要素优化涉企服务。坚持法治先行、保障同步,出台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全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1.3万家,深化“7×24”小时全天候服务,“12348”热线话务量13万通,满意度99.9%。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供给,开辟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绿色通道,开展延时服务、延伸服务、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办理公证、司法鉴定等15.4万件,推动惠企惠民政策落实,用法治守护人民幸福。近日,国家标准委员会、司法部联合发文,全国司法行政共有31个项目被纳入试点,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有6个项目成功入选。

——仓廪殷实,以法治之力保障生态农业之路。牢牢把握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战略定位,为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扎实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制定贯彻法治人才培养规划和法治文化建设方案举措,建成法治教育基地6315个,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1个。加强村(居)“两委”干部法治培训,上线运行“法律明白人和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网校”,培养“法律明白人”3.1万人、学法用法示范户5366户,以法治保障自治、引导共治、促进德治。畅通“三农”法律援助案件“绿色通道”,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为农牧民工提供法律援助4557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802万元。扎实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建立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嘎查村委会的联系帮扶机制,全区律师深入乡村1.2万人次,签订法律服务协议4210份,广大律师为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水利建设、签订涉农牧重要经济合同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3.6万次。全区282家商会与363家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全区律师深入企业4700余家,开展“法治体检”4219次,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4万次,直接挽回经济损失4388万余元。开展嘎查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推动5600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实现1.3万个嘎查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管理制度9246件次。筑牢基层法治根基。我们把2023年确定为“基层治理提升年”,厅领导领题调研基层基础和法治建设,举办调研成果交流会,调研报告反馈各地党委政府。依托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把“两所联动”模式扩展为“四所一庭”联动,建立司法所、派出所、律所、法律服务所与人民法庭工作机制,为农村牧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组织开展“千名干警下基层”,1365人到司法所挂职任职,解决实际问题800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2.9万人次,受益群众430万人次。启用内蒙古“掌上复议”小程序,在全区司法所全面推开行政复议转递代办点工作,上半年办理土地征收、土地确权类行政复议案件160余件,把农牧业增产和农牧民增收的根基打的更牢。

——登高望远,以法治之力拓宽对外开放之门。围绕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全面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找准工作着力点,提高涉外法治工作能力。打造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组建涉外律师人才库,培育具备较高涉外服务能力的律师1360人,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评为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3家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与俄罗斯布里亚特共和国律师协会、伊尔库茨克州律师协会签署共建合作协议,与连云港、义乌等地建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努力实现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涉外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传播涉外法治好声音。打造国门下百米法治文化长廊,组建涉外普法讲师团和法律服务宣传队,常态化开展“法律宣传从国门开始”、“法安天下”等涉外普法活动,满足涉外人员法律需求。举办“法润草原—边关行”“法治乌兰牧骑走边疆”等法治宣传活动,覆盖19个边境旗县市14个边境口岸,以普法实效助推向北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构建涉外法律服务新矩阵。开通涉外案件绿色通道,11家公证机构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全国试点,年均办理劳务纠纷、跨国贸易、境外活动等涉外公证1.99万件。以互市贸易区“涉外调解中心”和“涉外法律服务站”为基点,成立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涉外旅游投诉调解室和食药工商投诉调解室,吸纳外籍人员加入调解队伍,妥善化解涉外矛盾纠纷,带动国家间友好往来。

下一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认真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工作要求,紧扣抓好两件大事,立足职能狠抓落实。希望记者朋友们继续关心关注司法行政工作,再次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日报记者:请问,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围绕服务保障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法治内蒙古建设任务落实?

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处长白雪峰: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职能职责,围绕服务保障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采取以下措施,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方面,深化示范创建,围绕服务保障两件大事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同时,我们通过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平台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系统,加强对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日常监督,推动落实法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保证行政决策和行政文件合法可行。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开制度,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强化督察考核,多措并举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围绕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培训、金融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司法,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加大“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事项督办力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深入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聚焦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优化涉外法律服务布局 , 加大对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去”的支持力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融合化、多元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努力让全民共享法治成果。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作为统筹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部门,在服务保障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这两件大事上做了哪些工作?

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钱酉雪: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两件大事工作主线,认真推动全区司法行政“138”工作思路举措落实落地,切实在服务保障两件大事中谋创新、下实功、求实效。

一是着力强化法制协调,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自治区各执法部门编制《内蒙古自治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两张清单,共梳理证明事项254项,明确证明事项认定标准,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有效避免重复证明、奇葩证明,积极助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主要对重点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问题整治、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10项措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交通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着力解决交通领域执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提升交通领域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是着力完善监督体系,有效提高监督质效。推进四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在去年全区建立148个监督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组织各盟市再选择40-50个司法所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持续强化苏木乡镇执法监督。完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督促自治区相关部门在2023年底前制定本系统、本行业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布,防止行政裁量权滥用。起草全区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开发完善APP程序和系统功能,发挥义务监督员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哨点”作用。加强个案监督,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案件进行监督,引导行政机关防范涉诉风险,持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以司法部把内蒙古作为试点省区为契机,探索建立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合作机制,强化“点对点”监督,提高监督主动性和精准度。扎实推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修订,认真执行立法后评估、调研、征求意见等程序,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体系。

四是着力推进规范建设,持续加强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面开展各执法领域执法主体清理,规范委托执法,加强对委托执法主体的备案审查和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截至目前,组织指导全区执法人员开展资格认证考试,已给8万余执法人员发放了行政执法实体证件。通过开展执法现场指导、执法人员轮训、执法案卷互评、重点案件跟训等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实务培训,有力提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实现全区8万余执法人员的培训全覆盖。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请问,自治区司法厅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方面如何具体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

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于波: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们主要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和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强化举措,不断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一是加强社会矛盾风险源头防范化解,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隐患,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6.2万件,成功率达到98%,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423次,预防纠纷5488件。

二是夯实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基础,促进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全覆盖。广泛吸纳专业人员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持续扩大各类调解组织覆盖面。目前全区已经吸纳1645名退休政法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设立人民调解组织近1.6万个,其中嘎查、村居(社区)调委会13668个,苏木、乡镇(街道)调委会1078个,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31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规范有序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同时加强调解人员专业化培养,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三是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治理协作机制,夯实平安创建根基。在全区深化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两所联动”和“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共防共建共治工作协作机制作用,有效预警排查风险隐患、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目前,已经在法院、公安、信访等其他部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715个,接受有关部门移送或委托调解的案件近1.2万件。

北疆新闻网记者:请问,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推动落实“五大任务”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刘勇维: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在这方面,我们主要是加快推动智能、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全面建成实体、话务、网络三台融合平台,推动全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今年以来,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创新方法举措,依托信息化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提质增效,为民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今年5月,全面开展全区公共法律服务5级实体平台信息录入工作,运用“三台融合”的统计分析、人员管理、“好差评”等综合性应用功能,开展实体平台的实时监控和考核评价工作,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智能精准的服务。目前,全区共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3万家,提供法律服务15.4万次,其中法律咨询6.8万次,法律服务转介指引1.5万次,举办宣传活动6300余次,实体平台服务 3566 条,网络平台404条,话务平台26304条。

二是积极做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公证服务工作。拓展涉及产业结构调整、金融信贷、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证事项,助力对外开放经济发展。在呼伦贝尔、满洲里、锡林郭勒等盟市积极办理涉外公证业务,为中国企业在蒙古国和俄罗斯开展对外投资和民间交往提供公证服务。推进知识产权存证、“区块链+公证”及远程视频公证工作。我区已有11家公证机构被司法部确定为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机构。深入开展公证与领事认证“手拉手”便民服务活动,提升公证与领事认证“一站式”服务水平。为推进公证高频公证服务线下“全区通办”工作,明确4项涉外公证事项、4项涉港澳台公证事项“全区通办”。认真落实司法厅两次发布的65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依托“公证在线申办平台”或“零接触”线上平台,通过微信服务号、咨询电话等线上方式,为群众提供在线公证及远程视频公证服务,扩大电子公证书应用,推行具有公证特色的“减证办”。截至2023年6月全区共办理涉外公证16188件,在线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8267件。

三是推动机构司法鉴定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功能作用。目前,全区共有9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协助各级政府、部门受理生态系统、地表水与沉积物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协助各级司法部门进行环境损害公益诉讼案件鉴定。同时,为推动更多条件符合、有实力的环境损害评估单位加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行列,我们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分别进行专家评审并新准入环境损害鉴定机构4家。

信息来源: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

[责任编辑: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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