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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5场-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专场)

2023年7月19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5场-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专场),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邢国显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火灾防治管理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生产基础处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聚焦“两件大事” 努力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词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邢国显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是2018年机构改革组建成立的,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是我们必须坚决扛起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就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我区时的重要讲话中对安全生产工作又一次提出了重要要求,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倍受鼓舞、倍感振奋、倍增信心,也深感责任重大和使命光荣。我们坚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聚焦聚力“两件大事”,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努力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具体来讲,今年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聚焦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我们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综合职能的履行,重点在健全完善指挥体系、预案体系、责任体系等方面发力,拧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各环节分级应对责任链条。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工作规则,调整了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的8个专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运行机制,推动出台了多部自治区本级专项应急预案和12个盟市总体应急预案,灾害事故领导指挥机构进一步优化,各部门单位职能职责进一步明晰,运行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统筹推进、齐抓共管、高效配合的工作效能逐步显现。特别是围绕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我们对各盟市、重点厅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实行“一体化”考核,严格奖惩;对事故灾害多发的行业领域和地区点名通报、下达警示函、挂牌督办、派工作组专项督导、组织开展约谈;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兑现奖励。通过这些手段和措施,切实把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

二、坚持预防为主,从严从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是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要内容,我们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一系列措施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今年以来,我们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又部署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燃气、建筑施工、消防和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定防范化解重特大事故的硬措施,对国家和自治区督导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闭环整改销号。我们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冶金工贸“钢8条”“铝7条”“粉6条”专项治理“回头看”;开展外包工程、中介机构、“罚而不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为了提升整治效果,我们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危化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重点企业继续开展“安全评估+执法+服务”,组织盟市间交叉互检,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加强典型执法案例报送,推动各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三、强化风险研判,做实做细应急准备,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

我区自然灾害以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为主,做好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都事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大局。我们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根本原则,努力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全力做好各类灾害防范应对,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损失。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基本摸清了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了重点地区抗灾能力,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提供了重要支撑和科学依据。我们突出强化会商研判和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建立并常态落实多部门季度综合会商研判、重点时段专项研判等机制,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充分做好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遇有重大灾情有效应对、高效处置。比如,黄河开河期,我们成立自治区防凌前线指挥部提前进驻包头市,有序组织开展监测预警、巡河巡堤、破冰除冰等工作,确保了平稳安全开河。比如,森林草原火灾春防期,自治区政府提前发布防灭火命令,我们派出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会同林草、公安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提前向重点地区预制扑火力量,合理布局航空消防飞机,加强边境地区联防联控,今年发生的火灾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成功堵截了多起境外火。目前,我区已全面进入主汛期,我们提前通报了各盟市、各旗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组织开展防汛备汛检查。入春以来,部分地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旱情,我们已启动了自治区抗旱四级应急响应,防汛和抗旱两手抓、两不误。

四、夯实基层基础,补齐补强短板弱项,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救援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把推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作为紧迫任务,加快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我们加快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三年行动,分类组建了24支自治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8支航空特勤突击队,509支地方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现场协调保障系统进行调度管理,全力支持驻区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目前初步建立了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同时,我们正在积极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危化品、矿山三大应急救援基地,以及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应急通信保障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还将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试点工作,多举措提升应急处置保障水平。

下一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认真履好职、尽好责,扎实开展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当前,全区正在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2023攻坚行动,借此机会,我们也希望媒体记者朋友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应急管理工作,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我就介绍到这里。下面由我的同事来回答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谢谢大家!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中宏网记者:今年汛期气候条件如何,目前开展了哪些工作?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于俊泳:谢谢你的提问,感谢您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关注。

入汛以来,我区天气气候复杂多变,降水分布异常,极端性明显,气象灾害呈多点散发的特征。气温较历史偏高,影响范围广,极端高温事件频发;气象灾害点多面广,全区旱情形势严峻。降水极端性强,大部降水偏少,部分站点降水远多于常年。今年盛夏(7月至8月)我区气候状况为一般到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阶段性强降雨、暴雨洪涝等灾害较重,旱涝并发。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均对防汛救灾等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自治区防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要求,提早部署落实防汛抗旱工作。一是推动责任落实。制定了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规范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公布了121名盟市、旗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二是做好汛前准备。组织了全区应急管理系统防汛抗旱基础培训,部署开展防汛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各级水利、住建、应急、气象部门开展汛前检查。组建水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增储2015万元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应急物资。三是加强会商研判。组织气象、水利、应急、住建等部门召开6次会商会议,联合水利、气象部门于7月13日起开展24小时联合值班值守。气象、水利、农牧等部门累计发布各类监测预警信息1100期(次)。四是及时启动响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针对近期降雨情况,两次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先后8次发出防范强降雨紧急通知和工作提示函,及时调度重点地区,督促指导地方加强强降雨防范。五是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统筹。自治区目前仍然维持抗旱四级应急响应,应急厅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及时向重旱地区调拨510万元抗旱物资。指导督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洪涝、干旱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科学调度水利水电工程,细化农田抗旱灌溉和渍涝强排等应急措施,统筹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央广网记者:今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情况如何,采取的主要措施或开展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火灾防治管理处处长李树森:谢谢你的提问。今年以来,全区大部风大物燥、降水不均,加之各地可燃物载量逐年累增,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全区各地抢前抓早,周密部署,防灭火工作保持了总体平稳。具体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自治区政府及时发布了防灭火命令,将防灭火纳入安全生产包片工作重点一并推进。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4个工作组,从4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对照59项具体事项开展了巡查督查,严肃督导整改。指导各地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有效压实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

二是加强防范处置。从4月28日起,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抓总,组织应急、林草、公安等部门,全面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这项行动将持续到12月15日)。组织1265个检查站卡、1100处瞭望塔和瞭望哨、625个视频监控点以及护林员24小时严密值守。相关部门加强预警监测、会商研判和工作调度。森林消防、地方专业半专业队伍高度战备,应急、林草32架航空消防飞机加强巡护与救援,做到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呼伦贝尔柴河航站、巴彦淖尔航站、盟市防灭火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有效推进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实训基地和航空应急救援示范性基地建设。应急管理厅目前已整合组建了1700人的防灭火区域性应急救援队和224人的航空特勤突击队,配发了49台防灭火专用车辆和相关物资装备,防灭火综合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总的来说,今年前半年坚决遏制人为火,全线堵截境外火,高效扑救雷击火,森林草原火灾继续保持了历史低位。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就危险化学品领域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海军: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回答。今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多措并举推动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推进深化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各项工作。自治区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从危化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7个方面,提升全区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对244家企业开展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对3家硝酸铵企业和14家硝化企业开展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对全区50个项目开展设计诊断复核;对全区25个已认定化工园区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整治提升,确定2023年创建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化工园区5个,推动7个通过应急管理部遴选的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所在园区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全面深化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工作;组织开展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整治,12家在营大型油气存储基地“四大系统”、47家中小油气储存基地“三大系统”建设完成并投用;督促有关企业组织所属油气田开展陆上石油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对重点井场站场筛查和对标自评。

二是持续推进“安全评估+执法+服务”工作。2019年至2022年,全区累计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评估1616家次。在此基础上,我们结合《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中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设备完好性管理、安全仪表管理等3个要素制定2023年度安全评估工作方案,推行“评估+执法+服务+X”新模式,推动各地精准管控安全风险,目前2023年度危化品安全评估工作已全面启动。

下一步,我们将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抓手,继续深化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落实油气储存等7个方面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评估+执法+服务+X”工作,指导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加强精细化工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推动硝化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目前正值“七下八上”主汛期,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在防范汛期尾矿库安全风险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处处长梁国庆:谢谢您的提问。为有效防范化解汛期尾矿库安全风险,全力防范遏制尾矿库溃坝、泄漏事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压紧压实尾矿库汛期安全责任。一方面,从严落实尾矿库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尾矿库企业针对坝体、排洪系统、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等关键环节立即开展一次全面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在汛期前治理到位;监督尾矿库企业对照《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9类重大事故隐患逐库“过筛子”,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尾矿库坚决不得进行生产建设;及时开展汛中和汛后安全检查,特别是极端天气过后要第一时间开展自查自改,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按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科学划分每座尾矿库安全风险等级,明确每座尾矿库的企业安全负责人、日常监管主体和地方政府领导包保责任人,督促包保责任人在汛期必须组织力量对包保的尾矿库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组织开展尾矿库汛期安全专项检查。近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联合国家矿山局内蒙古局开展汛期尾矿库安全专项检查。对于在用尾矿库,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汛期调洪演算制度落实情况,干滩长度、安全超高、浸润线埋深等主要运行参数满足设计要求情况,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涵管等排洪构筑物完好情况,以及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道路畅通、应急值班值守等应急准备情况。对于在建尾矿库,重点检查安全设施设计及重大变更是否经审查批准,是否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重点设施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内容。对于停用和已闭库尾矿库,重点检查是否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库内积水是否已排空,排洪构筑物管理和应急准备是否达相应要求等内容。通过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汛期安全风险。

三是加大尾矿库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汛前尾矿库未进行调洪演算、未对尾矿坝和排洪系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未建设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并联网,干滩长度、安全超高、浸润线埋深等主要参数不满足设计要求,排洪井及拱板、排洪管、排洪斜槽及盖板等未进行质量检测的,责令立即停产或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闭库销号。对存在未批先建、恶意规避审批、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擅自加高坝体、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发生重大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停用时间6个月以上擅自启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尾矿库,依法依规采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执法措施,严厉打击尾矿库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四是加强汛期预警联动和应急处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了汛期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时刻保持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密切关注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等气象信息,及时向尾矿库企业发送安全预警,做好极端天气发生时的应急抢险准备工作。督促尾矿库企业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完善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储备防洪排水设备及应急物资,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和安全评估,确保接到预警信息或发现险情后及时快速反应处置。

信息来源: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

[责任编辑: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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