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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4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场)

2023年7月1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4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毕涛作主题发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开发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完成好“两件大事”贡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力量新闻发布词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毕涛

各位媒体朋友: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推动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全力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为完成好“两件大事”贡献人社力量。

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完成好“两件大事”增添亮丽底色

人社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聚焦做好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化社会保障改革、劳动权益维护等民生工作,稳就业、保民生、兜底线,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呈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把稳就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创业内蒙古”“技能内蒙古”“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促进重点群体就业”“重点项目助推就业”5项行动,截至6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1.5万人,同比增加0.34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57.5%,全区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一是在政策完善落实上“加力”。贯彻实施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从支持行业企业稳岗扩岗、强化技能培训、优化就业服务等15个方面,实施了35条具体措施;围绕解决企业招工难用工贵问题,实施了多元化招聘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推进技能强企计划等10条针对性举措。通过落实“缓、降、补、返”等助企纾困稳岗政策,为企业降低和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16.38亿元,发放稳岗返还等1.57亿元。二是在重点群体就业上“攻坚”。启动实施公共部门稳岗扩岗、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10项行动,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允许将2023年底前退休人员编制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共征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服务基层项目等政策性岗位4.29万个,已完成招考招募3.42万人,同时启动了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攻坚行动,落实“131”帮扶措施,确保年末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91.7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再就业3.38万人、4.99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79.9%、67.7%、83.3%;全力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20.21万人,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三是在就业服务培训上“求效”。聚焦自治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链职业培训需求,大规模开展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展补贴性培训13.68万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54.7%。积极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对接,完善用工双向对接机制,举办全区春季招聘会、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593场,提供岗位133.1万个(次)。加快零工市场建设,建成零工市场96个,覆盖78个旗县区。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通过实施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创业服务护航、创业培训赋能、创业政策扶持等8项计划,明确了支持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的具体措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创业创新动力。1—6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86亿元;通过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创业2.8万人。

(二)织密兜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社会保险平稳运行。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工作,抓改革、促扩面、保发放、强管理,制度运行总体平稳。一是抓改革。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全面启动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从今年1月1日起,在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预算管理等7个方面实现全区统一,进一步均衡区内失业保险基金负担,提高基金互助共济能力。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有序运行,截至6月底,已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人数33.95万人。二是促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精准扩面力度,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709万人、321.61万人、359.34万人,较上年末分别增加15.18万人、13.18万人、9.45万人。推动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率为100%,高于国家下达目标10个百分点。持续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为47.13万名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6086.5万元,基本实现应代尽代。三是保发放。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积极落实新退休人员养老金预发制度,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按照国家部署,今年,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为3.8%,目前已经制定了调整方案,7月底前发放到位。四是强管理。持续开展人社领域基金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相结合手段开展风险排查,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欺诈骗领、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和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补助金等行为,坚决防范基金“跑冒滴漏”。

(三)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建立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截至6月底,全区共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2506家、工业园区21家,劳动关系协调员7138人,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213人。二是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加大协商调解力度,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培育自治区级金牌调解组织41家,提高争议源头预防化解能力。开展“流动仲裁庭”下沉基层活动,把仲裁庭设到困难群众和企业的家门口、搬到一线,从“坐等办案”变“流动庭审”,节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成本。全区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25万件,调解成功率66.2%,结案率93.3%。三是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和根治欠薪。深入开展“人社工作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监察执法行动,既检查劳动用工也服务企业,组织干部深入企业4687家,坚持立行立改,发现劳动用工不规范、侵害劳动者权益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全区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预防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改版升级自治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建设运行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严格落实“双驻双查”、限时办理等制度,全力推进从“治欠”向“防欠”转变。

二、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完成好“两件大事”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积极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优势,深入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全力做好政策支持、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有力提升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完善人才政策体系。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提出了26项人才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培养、使用、引进、激励、保障机制。制定了《2023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工作方案》等政策,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扎实开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快修订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目前已出台25个序列、56个专业的评审条件。全面做好2023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对自治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人才、乡村振兴一线人才、医务人员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政策。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继续组织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和留学人员回区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扎实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30家,评出首批特级技师、首席技师25人。举办全区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开展自治区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宣讲活动。新增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9个,并给予资金支持。1—6月,全区新增高技能人才3.08万人。

(四)人才引进工作不断加强。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和发展方向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动态发布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办了“广纳英才·智汇草原”活动。启动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科研支持评审工作,给予248名引进人才3740万元资金支持。

三、持续优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在完成“两件大事”中提供高效便捷公共服务

人社公共服务点多线长面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今年以来,我们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供给,在标准化建设、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持续发力,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一)优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制定了《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从助力企业招才引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等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举措,组织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走企业访需求”“走流程优服务”等活动,全区设立人社服务专员1435名,实地走访企业7296户,帮助解决用工4.2万人。创新开展“人社干部手拉手结对联系基层”活动,结对工作人员带着政策清单、服务清单,下沉基层一线找问题、解民忧、办实事。

(二)巩固扩大“两优”专项行动成果。主动对标先进地区服务标准,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放权力”。权力事项应放尽放,46项权力下放32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下放外,做到能放尽放;办事材料能简尽简,34项服务实现“零材料”办理,63项仅需1个材料,对75项服务压减办事材料179份,精简比例达到47%;办理时限能压再压,在前期办理时限压减846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次对106项服务压减时限1317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到43%,经过本轮压减后,人社服务办理事项均优于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切实做到“放”出活力,“减”出效率,“服”出成效。

(三)持续优化人社服务。推动人社服务快办易办简便办,人社公共服务事项227项,实现“网上办”220项、“掌上办”86项,线上经办服务量占比提升到68%,企业参保缴费、稳岗返还等高频业务线上经办比例达到80%以上。推进“全区通办”,遴选就失业登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失业金申领等21项人社服务推进线下全区通办。总结推广乌海市经验模式,积极探索人社经办服务与社区服务融合,精准识别服务对象,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人社服务事项下沉至基层网点办理,同时依托商业银行等机构建立合作窗口184个,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人社业务。

下一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要求,铆足干劲,踔厉奋发,高质量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谱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篇章。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日报记者: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下一步,为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举措?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王景昱: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全力以赴交好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民生账单。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

一是助力企业稳岗拓岗。精准有效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各项政策措施,重点围绕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大力推行免申即享,确保应享尽享,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全区稳就业工作大督查,分6个组已陆续分赴各盟市开展督查,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就业政策。

二是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主要从三个方面拓宽就业渠道:一是拓宽市场就业渠道,结合“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走企业访需求”“走流程优服务”等活动,广泛征集企业就业岗位;二是拓宽政策性统筹就业渠道,指导盟市加快释放政策性岗位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招录招聘招募岗位;三是拓宽自主就业渠道,持续实施创业内蒙古行动22条政策措施,发挥“零工市场”促进灵活就业作用,支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三是尽全力守住就业底线。实施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落实“131”服务举措,力争年底前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通过大力培树劳务品牌、跨省劳务协作,推动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强化援助服务,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助力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

四是有效提升技能培训质效。深入实施“技能内蒙古”行动,紧盯招商引资、新上项目进度和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围绕服务保障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式培训,培养更多技能人才,全力以赴完成25万人次补贴性培训任务。

五是全方位提供就业服务。筹备召开自治区秋季大型招聘会,活动持续到年底。并以此为牵引,组织开展好“职引未来”城市联合招聘、“百日千万专项招聘”“金秋招聘月”等系列活动,强化招聘活动后续跟踪服务,为各类群体求职提供更多选择;运用好“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因地制宜开展直播带岗、线上招聘、云面试等服务活动。

内蒙古晨报记者: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数达到 1733万人”列为民生实事,请问人社部门有哪些具体措施?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晓颖: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压实扩面责任。印发《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将扩面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盟市,并从提升信息化水平、做好重点群体和困难人群参保、探索建立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将提升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列为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分析制约扩面提升的深层次原因,探索创新举措,加快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应参尽参”。

二是锚定目标人群,精准提标扩面。2023年4月底,通过与公安厅户籍人口数据比对,更新“全民参保信息系统”户籍数据;通过养老保险各险种业务系统数据,更新“全民参保信息系统”中参保人员状态;通过社会保障卡系统数据更新“全民参保信息系统”中未参保人员联系方式,为精准识别服务对象、扩面对象提供数据支撑。乌海市将全民参保扩面信息采集工作与“市域治理”平台深入融合,社区网格员在入户时同步采集居民是否参保、是否有参保意愿,为精准识别扩面对象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保障。

三是优化经办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更新政务服务网,按照“两优”工作三减要求,精简办事材料39项,减环节5个,25个事项减时限,平均压缩4.5天,着力提升办事效率。优化转移接续流程,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流动就业时,同一养老保险制度无需办理转移接续,通过停保、续保的方式,在新就业地参保归集区内缴费,办结时限压缩了45个工作日;企业职工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可通过线上申请方式提供“不见面”服务,办结时限压缩了30个工作日,进一步适应人口流动对经办服务提出的要求。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深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期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联合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扩面专项行动。与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拟开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业务实时查询模块,形成部门联动、上下协作的参保缴费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参保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对参保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借助社区网格员力量,入户面对面宣传参保政策,调动参保积极性。组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企业、进社区发放宣传资料,在人员密集区,张贴海报、横幅,逐一回应群众关切。截至6月底,全区各级社保机构已组织开展579场宣传活动,营造了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作为政府人才工作的重要部门,请介绍一下自治区人社厅在落实“五大任务”、提供人才支撑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举措?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处长云霞:自治区人社厅具体承担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人才支撑的职责任务,在工作落实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创新突破,在人才政策上打造“升级版”。持续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集中释放人才政策效能。我们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总纲,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财政等部门,陆续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实施方案、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的通知、优化自治区本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人才新政,将原有政策系统集成、提档升级,强化政策兑现,重点解决人才待遇支持不到位、服务协同不完善等问题。在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我们主动靠前服务,逐条明确承接部门、明确责任主体,指导用人单位用好政策、对接落实。构建适应新时代人才发展的灵活机制,建立了更加完备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政策体系。

二是拓宽渠道,在人才引进上“提质增量”。围绕自治区落实“五大任务”总体要求,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编制发布专项引才目录1次,涵盖286个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教学、管理、科研等1036个岗位,3302个用人需求。动态发布自治区本级人才引进需求目录7次,涉及357个用人需求。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共同主办“广纳英才·智汇草原—链接长三角 内蒙古人才发展推介与合作交流活动”,在大会上作了自治区人才新政集中推介,并举办“人才服务创新发展专场对接会”。在大家共同努力下,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实现了新的突破,引进国家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端人才4名。全面实行“放管服”改革,人才手续即收即办,1-6月份,办理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108名高层次人才备案手续,引才数量同比增长17%。落实高层次人才全链条服务,会同教育厅,就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建立协同机制;对接呼和浩特市相关部门,大力推进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优居服务,有效提升广大人才和用人单位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是强化激励,在人才培育上“舍得投入”。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对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及中央驻区科研单位引进的248名高层次人才,经专家评估给予总计37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入选人数是去年的2.14倍,资金总量是去年的1.78倍。对入选202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的200名人才给予1100万元科研资金支持,入选人数和支持经费实现了倍增目标。落实博士后人才支持政策,全口径解决博士后人才科研支持、生活补贴等相关经费。有针对性解决高层次人才职称岗位评聘矛盾,开辟定向岗、特设岗、创新岗、流动岗专门用于人才岗位聘用,并实行单独管理、专岗专用。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党管人才,持续做优技术技能人才引育提质工程,结合落实自治区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行动、本土重点人才培育“万人计划”行动和“招商引智聚才”工程,高质量做好人才引育各项工作。同时,实施“人才+项目”引才模式,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一体推进、一体落地。围绕自治区16条重点产业链,会同发改、农牧、工信、林草等部门开展企业人才引育奖励支持评选工作,努力扩大人才政策覆盖面,为自治区推动落实“五大任务”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央广网记者: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目前,年度职称审核报送工作已开始,今年职称评审的总体要求是什么,有哪些重要举措?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乌力吉孟和:今年以来,自治区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对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总体要求是,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更加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职称评审作为人才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鼓励更多人才把论文写在大地上,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发挥人才在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主要举措包括:

一是严格职称评审条件依据。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各盟市、各评委会、各自主评审单位开展职称评审时,应全面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并符合自治区制定印发的25个系列56个专业的职称评审条件要求。

二是减少专业、学历等限制性条件要求。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三是合理设置评价标准。修订过的职称评审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造。按照分类评价各职称系列的要求,将论文“必选”转变为业绩成果“多选”,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科学评价人才。

四是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今年向符合条件的研究型高等院校下放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向4所大型企业、4所医院或区域医疗中心、1所中学下放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新开展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和工程系列网信、药品专业职称评审;同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科研院所、三级医院、大型企业,以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区域医疗中心等组建职称评委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目前,全区有自主评审权的单位已经达到70个。

五是实施职称倾斜政策。向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人才等实施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完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将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负责人,以及博士后人才、海外归国人员等纳入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范围。

六是优化职称服务水平。实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网上核验、地区间互认,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内蒙古人社”“蒙速办”手机APP查询职称电子证书信息。建立职称评审电子档案,取得职称人员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下载本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试行职称申报评审进度结果网上查询,申报人员完成线上注册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实时关注职称申报评审进度和结果。

信息来源: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

[责任编辑: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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