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包头市司法局做好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包头市司法局与市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制定并联合印发《关于启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扩大刑事辩护范围。通知辩护范围在“两高两部”《意见》的基础上,扩大到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列入辩护范围。对移送文书材料内容、格式要求进行了统一要求,并将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律师资源纳入律师库,现已实现审查起诉阶段百分之百进行法律援助,2023年1-5月全市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45件,其中侦查阶段案件14件,审查起诉阶段案件104件,审判阶段案件227件。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实施方案出台后,对包头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为下一步优化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畅通部门协作通道提供了制度保障。

推进工作有效落实。各旗县区司法局主动跟进,与检察院建立合作机制。昆区司法局与昆区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细则》,东河区司法局与东河区检察院达成合作协议,现均已进入实施运行阶段。(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 包头市司法局 供稿)

[责任编辑:孙丽荣]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