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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寒假期间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寒假已至,校外培训进入活跃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1月17日,呼和浩特市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发布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公布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方式,希望广大家长和热心市民共同监督。

公告指出,呼和浩特市禁止学科类培训。 寒假期间,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呼和浩特市证照齐全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全部压减,如发现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都属于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可向教育部门举报。

呼和浩特市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分类归口管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其他类非学科机构分别由文旅部门、科技部门、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管理,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对应业务主管部门举报。

寒假期间学生如确需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要查看机构证照是否齐全、培训地点是否与证照载明地址一致、实际从事业务是否与证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一致,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需持有办学许可证或核准证书,还需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还应查看机构师资、办学场所、环境卫生、课程安排等情况,了解培训机构办学水平,合理确定培训效果心理预期。如发现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切记不要冲动缴费,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并及时向对应主管部门投诉。

提醒家长一定要合理缴纳费用。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缴纳费用不超过5000元,在缴费前,要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并仔细阅读全文,费用要交至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可向对应业务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呼和浩特市将继续严控培训广告。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如发现违规发布,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呼和浩特市严禁兼职取酬。在职教师(含编制外聘用教师)不得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活动,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或提供相关信息,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教育部门举报。

控制培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对应主管部门投诉。

公告提醒家长,寒假期间,望各位家长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增加亲子互动、劳动实践、体育运动时间,增进亲子感情,调适孩子心理健康,避免过多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增加孩子负担。

为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形成群防群治的效果,为孩子营造一个轻松、愉快、和谐的寒假生活,呼和浩特市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家长朋友们和热心教育事业人士积极主动对违规举办校外培训的机构和人员分类归口投诉。举报电话可查询呼和浩特市教育官方公众号。

[责任编辑: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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