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开简易听证并探索开展“上门听证”的通知要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简易听证和上门听证,努力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把群众的“急难愁盼”解决在家门口。近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将“听证室”前移至申诉人斯某某家中,就斯某某不服杭锦旗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申诉案召开听证会,并邀请三位听证员参加听证。这是杭锦旗检察院首次把听证室搬到申诉人家里探索开展“上门听证”的申诉案件。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阐述。申诉人对检察机关查明事实及出示的证据提出了意见,听证员在听取案情介绍后,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等问题对承办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询问。经评议,三位听证员认为法院认定事实准确、判决适当。随后,在承办人和听证员的耐心解释下,斯某最终接受案件处理结论,并签订息诉承诺书。
本次听证会采用“上门听证”的模式,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度。下一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将充分运用上门简易听证方式,继续用心用情办好案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海云、图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