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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5个城市获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张巧珍)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了解到,1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其中,同意在包头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为中国(包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截至目前,内蒙古已有呼和浩特、赤峰、满洲里、鄂尔多斯、包头共5个城市获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目前,包头市已经出台了《包头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若干措施》,建成占地5800平方米的海关特殊监管场所,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已完成搭建,通关服务平台(三级接点)近期将实现与呼和浩特海关数据联通,积极引进阿里国际站等企业入驻,为30多家企业开展零距离服务,推广宣传优势特色产品。

自治区商务厅及各综试区地方政府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出台支持政策,开展基础建设、打通物流通道、提升服务水平,全区跨境电商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今年1~10月份,全区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9.7亿元,较2021年全年增长115%,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零售出口、B2B出口、B2B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在我区均已开通,二连浩特作为非综试区地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启动运营,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量突破一万单。

下一步,自治区商务厅将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复制推广前六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段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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