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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为低保、孤儿、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发放生活补贴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记者 刘 惠)11月10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第71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人员的基本生活,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又制定出台了4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力度。

一是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空巢、独居、留守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进行救助。在疫情较重的市四区、土左旗,发放蔬菜包、粮油包和2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在疫情较轻的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发放3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是对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慢性病需要治疗的,按照个人实际自付费用,给予不超过当地城镇低保月标准12倍的救助。

三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如确诊新冠肺炎,在实施相关救助的基础上,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四是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以及临时遇困的外来人员等困难群体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和生活物资,保障其基本生活。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呼和浩特民政局建立了特殊困难群体台账和救助花名册,并通过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了救助政策和救助电话,为了不漏掉一个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希望有困难的群众能够及时联系。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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