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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9月2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内蒙古禁毒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设七章62条,包括总则、禁毒宣传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管理和服务、禁毒工作保障、法律责任、附则,从立法层面补齐制度短板,就强化禁毒工作组织领导、毒品宣传预防教育、完善麻黄草监管体制、解决安钠咖滥用、病残吸毒人员收戒难等问题、落实戒毒人员关爱帮扶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创新规定,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为了着力解决涉毒违法犯罪在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多发频发的顽疾,《条例》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对娱乐场所等不履行禁毒相关义务,造成场所内发生毒品违法犯罪以及其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不同违法情形,做出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的相应处罚。


[责任编辑:杨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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