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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 积极适应“镜头下办案”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积极适应“镜头下办案”。第一检察部干警马源通过“业务讲堂”向全院干警讲解了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的八大审查规则。

通过讲解,全院干警对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的八大审查规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希望在今后办案中,将用更严格的要求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思想教育,充分认识到对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不仅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需要,而且有利于固定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促使办案人员转变执法观念、规范司法行为,提高规范运用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自觉性。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水平。检察干警的业务素养和办案能力,直接关系到案件办理的效果,要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杜绝不合法,不规范的情况发生。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加大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检务督察力度,规范办案人员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树立规范讯问的意识。(第二检察部 冯媛)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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