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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女士被道闸砸伤,到底是谁的责任?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高志华 实习生 王建飞)“7月13日,我到东苑小区内的卫生室做核酸,被门口的道闸砸到了头部,后来去医院做了检查,花了500多元,在家休息了3天,被老板扣了400元的误工费,我去找安装道闸的负责人,想让他给个说法,但对方并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 8月3日,呼和浩特市的何女士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反映。

砸伤何女士事发地

8月3日下午,何女士向记者介绍说,她在一家水果市场工作,因为工作需要,每周都要做核酸检测。7月13日14时左右,同事骑着电动车载她去东苑小区的卫生室做核酸检测。当走到“东苑小区南门”时,她被道闸砸中了太阳穴后倒地不起,她的同事报了警,但是安装道闸的负责人并没有出现。于是,何女士就去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何女士为钝器打击左颞部,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我在医院的检查费花了500多元,加上误工,老板扣了400块钱,一共900多元的损失到现在也没有人赔给我。”何女士说。

随后,记者来到事发地。发现这里并不是何女士所说的“东苑小区南门”,而是东苑小区旁边的一个在建工地,因为工地停工,成了停车场。据看工地的一位女士介绍,何女士出事当天是因为前方有车进入停车场,何女士她们骑着电动车跟车时没注意道闸落下才被砸伤的,责任完全在何女士她们。

随后,记者找到了管理道闸的负责人樊先生,据他介绍,这里不是东苑小区的南门,里面也没有路,不知道什么原因何女士她们要从这里走。再说,道闸只拦了一半的门,另一半完全可以通行,何女士她们非要走到道闸下面,他不能理解,所以责任完全在何女士她们。

[责任编辑: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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