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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展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张巧珍  实习生  赵靖怡)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决定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内蒙古成立由住建厅、应急管理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气象局,消防救援总队等9个部门组成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并统一集中办公,主要负责协调推动全区排查整治工作,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截至目前,已经对全区336家城镇燃气企业、20848个各类场站设施、1318辆燃气运输车辆、2.1万公里燃气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隐患问题12345处,已整改7617处,整改率61.7%。对496.77万户燃气用户开展排查,已完成排查494.38万户,发现隐患问题57874处,已整改40786处,整改率70.47%;开展执法督察1822次,责令停业整顿企业3家。

[责任编辑:温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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