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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雁检察长到乌拉特前旗调研指导矿山环境整治案件办理工作

5月19日至5月20日,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雁一行到乌拉特前旗调研矿山环境整治案件办理工作,立足检察工作职能,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指出生态环保方面突出问题整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文博、乌拉特前旗检察院检察长杨弘年参加调研。

李雁检察长一行深入矿区,实地查看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具体工作情况。在乌拉特前旗检察院,听取了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矿山生态环境整治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听取汇报后,李雁检察长对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案件办理工作给予肯定。她指出,乌拉特前旗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矿山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协调,案件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对下一步工作,她强调: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学习领会好自治区、市两级领导实地督办整改工作时提出的要求和讲话精神,把检察工作积极融入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之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在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中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二是要严格司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强化“精品”意识,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确保公益诉讼检察有动作、有成果。

四是要精细组织好整治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早跟进、提前谋划、实地了解、实时督导,建立涉案合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努力把各项工作要做精做细。

五是要坚持统筹兼顾,在认真做好矿山环境整治案件办理工作的同时,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扎实组织开展“质量建设年”,力争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提质增效、勇闯一流”的工作目标。

期间,李雁还与该旗旗委主要领导见面,并交流了工作意见。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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