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两部门联合发力 司法救助温暖“她”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妇联联合下发通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加大对困难妇女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

活动中,自治区妇联组织发挥优势,在工作中摸排救助线索,发现符合条件的线索随时向同级检察机关移送。自治区检察机关针对五类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作为重点对象,协同妇联组织加大救助帮扶力度:一是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二是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四是身患重病或残疾的妇女;五是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此外,按照通知,因就业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等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以及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妇女,也可以开展救助帮扶工作。

据了解,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检察机关将立即启动救助工作程序,指定检察人员优先办理;决定支付救助金的,综合考虑困难妇女家庭的实际情况,就高确定救助金;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重点救助对象,上下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对受到不法侵害致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困难妇女,检察机关采取先行救助方式,确保救助及时。活动将于今年年底结束,通过加大对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帮扶力度,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增强困难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郝佳丽)

[责任编辑:张彬]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