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霍林郭勒市一家公司因存消防安全隐患被行政处罚

4月13日,通辽霍林郭勒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开展“北疆蓝盾”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霍林郭勒赫冉气体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大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库房违规储存可燃液体、空气瓶

消防档案不规范

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未保持完好有效,办公室、厨房、休息室电线敷设不符合规定,消防档案不规范,库房违规储存可燃液体、空气瓶等隐患。大队监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下一步,霍林郭勒市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开展“北疆蓝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各类单位及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及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玄述颖  郑文雅)

[责任编辑:周婷]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今日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