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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 服务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本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转变司法理念,做到“明责”于心、“认责”于身、“履职”于行,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地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要做到“明责”于心。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院党组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检察长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第一推动人职责,带头学、带头查、带头抓、带头干,确保每一名干警都能够积极参与到大讨论活动中来。同时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多次组织干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不断提升广大检察干警对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对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了更清醒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方向。

二要做到“认责”于身。广大干警要增强“认责”意识,真正认识到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每一位干警的履职都有着直接联系,我们办理的每一个涉企案件、处理的每一起涉企纠纷、与各类市场主体打的每一次交道都事关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中,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干警主动走进企业,切实了解他们的所急、所需、所盼,并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汇总、认真研究,形成问题、责任和措施“三张清单”,结合检察职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进一步落实好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有关政策,其实减轻企业诉累,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开通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涉市场主体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办理”,旨在进一步落实好检察职责,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涉案民营企业诉累,充分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三要做到“履职”于行。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四大检察”紧密结合,把服务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把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保护节点前移,将问题抓早抓小,确保企业实现良性发展,持续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对口法律帮扶,把一些好的措施以及经验全面推广普及,延伸到其他行业领域,最大程度上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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