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巧用“三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为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实施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固定党日活动开展相结合。在三会一课、固定党日期间组织党员及群众在学习党章党史及政策的同时,根据各村工作实际开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此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意识。
二是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原则,在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确权等各项具体业务工作期间,深入群众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扩展普法宣传面,提升法律知晓率。
三是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社会维稳工作相结合。在重点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公共设施完善等重点工作领域强化法治宣传,通过采取入户讲解法规政策和现场解答疑难问题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在推进工作的同时将各类矛盾在事前得到有效预防化。(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