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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公安局高质量完成“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4月2日起,杭锦旗公安局采取有力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高质量完成了“清明节”期间辖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明确责任,落到实处。组织局属相关部门和各派出所召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清明防灭火形势,分析清明期间的天气情况,全面部署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严格实施“三级化”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落实到山头地块、林间草场,田间耕地,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同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完善和落实各级扑火应急预案。

--多种手段,宣传到位。通过微信群转发、广播宣传、现场发放资料等多种手段,积极宣传清明防火通告、“致全旗人民一封信”等内容,联合森林草原成员单位在全旗各大交通要道、公墓区、重点火险区域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安装防火警示牌,在墓地必经之路,免费发放祭祀桶,及时提醒居民群众谨慎用火,倡导文明祭奠方式,切实让防火宣传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清明祭扫安全、文明、和谐的氛围。清明期间,累计张贴宣传标语10余条,悬挂防火旗帜15余面,协助发放祭祀桶1200余个、宣传资料1500余张,出动民辅警100余人次、车辆25台次,有效遏制了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精准巡查,强化管控。组织民辅警通过车巡、步巡、“智慧巡”、无人机巡等多种方式,在全旗集中祭祀点、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森林覆盖区等地,全方位开展巡查工作,采取“一对一”方式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清明期间,共计巡查旅游景点5处、集中祭祀点5处,集中公墓类7处,重点森林覆盖区35处,处置隐患5余次,全方面全方位的火源管控。

[责任编辑:王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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