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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公安局、旗检察院、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旅馆、酒店开展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联合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近年来,发生在旅馆内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部分案件由于发现和干预不及时,严重影响了打击犯罪和救助未成年人的效率和效果。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该法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作出了更为详尽的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同日,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安部“五必须”对旅馆业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要求,督促旅馆经营者规范履行对入住、来访未成年人的询问核查、联系报告义务,筑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屏障,2022年4月1日,由杭锦后旗公安局、旗检察院、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联合检查过程中,检查组结合各自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禁止的内容,对杭锦后旗陕坝镇及周边乡镇旅馆、酒店进行抽样检查,重点核查旅馆经营者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是否履行身份核查义务、联系报告义务、安全保护义务,并查看访客管理、监控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查看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是否做到公安部“五必须”要求、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成员向旅馆经营者及工作人员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旅馆经营者将公安部“五必须”制度上墙,并严格执行,告知发现有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嫌疑的,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检查组成员还向经营者及服务人员发放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试行)》、公安部“五必须”的相关规定,要求旅馆从业人员增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合法合规经营,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旅馆住宿安全。

此次联合检查行动既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试行)》、公安部“五必须”要求的有力宣传,也是对杭锦后旗未成年人入住安全保护工作的进一步规范。(褚铁栓)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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