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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追赃挽损工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持续加强追赃挽损工作,维护企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抓好引导侦查工作。办案人员在办理被害人为企业的侵财及其他经济案件中,若发现企业损失未得到及时挽回,在保证定性准确的情况下,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做好追赃及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赃工作,双管齐下,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如我院办理的张某某合同诈骗罪案,相关被害人被骗数十万元,但经引导侦查和耐心劝导,犯罪嫌疑人主动向被害人全部退赔。

二是抓好涉众案件矛盾化解工作。在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经济案件中,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认真梳理案件中相关款物去向,发现一笔及时依法冻结一笔,确保财产处置查封依法、及时、准确。如我院办理的许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资金除案发前退还的均流入上线相关账户。我院引导侦查机关远赴长春等地,根据核查线索,及时轮候冻结相关资金账户,确保案件在一审判决生效后相关投资人获得全部赔偿。

三是抓好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工作。在办理相关案件中,我院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极力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为企业挽回损失。我院办理的多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或者经督促全额退赃,企业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保护,犯罪嫌疑人也此获得从宽处理。

(第一检察部  王辉)

[责任编辑:王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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