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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司法行政系统发挥职能作用 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01

东河区司法局

让行政复议成为

优化环境工作中的“净化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随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东河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平稳发展,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机制建设,念好案件质量“紧箍咒”通过任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培训等模式,巩固行政复议办案队伍,配齐配强办理涉企复议案件工作力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严格遵守复议集体讨论制度,并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严把复议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听证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目前,东河区司法局负责行政复议的三名工作人员均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多次参加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线上培训。2022年拟通过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再招三名法学专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公务员加入行政复议室,现已报名结束。2021年办理的2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均启动听证程序,充分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二、优化办案程序,搭建企业维权“快车道”对涉企复议案件坚持应受尽受、即收即受原则,除重大疑难案件外,一律实行“快审快结”,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期限。无法定事由不中止审理或延期审理,让相关行政争议及早从“悬在空中”变为“落在地上”,真正做到提升行政效能,保住行政服务效率的“生命线”。三、推进诉源治理,做好涉企纠纷“灭火队”运用“调审结合”、“调解贯穿始终”的方式,争取快速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始发阶段,减少企业诉累,降低行政成本,促使当事人主动达成和解,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在2021年审理的12件涉企复议案件中,有4件案件的申请人在受理后撤回复议申请。目前,全区政法机关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活动,东河区司法局将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净化器”作用,多措并举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02

达茂旗司法局

“三个聚力”推动

行政复议提质增效

为深入推进“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达茂旗司法局结合行政复议职能职责,做细做实涉企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复议、有错必纠、有所作为,加强对企业行政执法规范的监督,力争达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一是聚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将原先分散配置在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到了政府统一行使,实现了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一口对外”。成立达茂旗法治事务服务中心,增加人员编制引进法律专业人才,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二是聚力畅通涉企“绿色通道”。对市场主体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精简流程,对主要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其他形式材料不齐全的案件,实行“容缺受理、事后补充”,避免出现当事人“白跑”、“多跑”的情况。同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压缩办案期限,快速弥合政商矛盾,降低对营商环境的影响。三是聚力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把好案件审查“事实关、依据关、程序关”,保障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合理。针对涉企复议案件,办案人员以书面审查为主,并结合听证的方式,倾听申请人的意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话语权,全面查清事实情况。同时,对于程序违法的行政行为加大纠错力度。截至目前,全旗涉企复议案件共2件,分别系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引起的行政争议。达茂旗司法局在对事实、程序、适用法律依据进行全面审查后,及时撤销了执法主体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包头市司法局 供稿)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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