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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一男子诈骗被判刑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马丽侠)  记者2月15日从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了解到,日前,该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一男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诈骗被判刑。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无业还欠了不少债务。2017年7月,张某向解某谎称可以参与某公司的P2P项目,投资后可按照本金两倍进行返利,诱惑解某等人投资,并提供了银行账号。高额投资回报的吸引,让解某忽视了风险,轻信了张某编织的谎言;2017年11月,解某向张某转账360500元,然而被告人张某收到钱款后并未参与投资,而是拿这笔钱偿还了个人债务。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及家属将360500元退还给了解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还赃款得到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责任编辑: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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