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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法院适用新《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应诉材料

近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隆盛合法庭适用新《民事诉讼法》,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三个案件的当事人送达了应诉材料。

该三个案件均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送达,但部分被告因外出务工无法取得联系,在穷尽其他送达方式后,原告向法院提供了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决定采用公告方式向这几名被告送达应诉材料。

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第四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公告送达时间从60日修改为30日,大大缩短了公告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好的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主要涉及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在线诉讼等方面的专项修订,有利于促进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重大且深远的意义。(王泽 甄贞)

[责任编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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