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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到0!!! 看东胜区纪委监委

如何向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亮剑!

2019年,东胜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21起,伤20人,死亡1人。

2020年发生此类事故17起,伤17人。

2021年发生此类事故0起,伤0人......

由42到0,一组组逐年递减的数字,不仅体现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水平的提升,同时也体现了东胜区纪委监委强化监督专项整治的力度。

早晨七点钟,区一中二年级学生张津玮早早来到学校,将自己的自行车整齐的摆放在指定位置。现在的校门口,一排排自行车整齐排列,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悄然消失了踪迹。“以前上学为了节省时间,一直都是骑电动车,后来通过学校法治课,我才了解到不满16周岁骑行电动车是违规行为,现在骑自行车感觉也挺好,既安全又锻炼身体。”张津玮说道。

(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然而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日益盛行,未成年人骑乘电动车成为普遍现象,而且多数孩子没有安全意识,不仅不佩戴头盔,而且常会出现不按道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给城市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为了有效根治这一道路交通乱象,东胜区纪委监委将这一问题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在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公安分局、教体局、城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召开《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交通出行安全专项推进会》,现场下发监督提醒函4份,切实压紧主体责任,与公安、教育、城管等多部门联动,形成宣传—查处—教育—监督—整改的工作闭环,在全区范围迅速推动整治工作,全力护航未成年人交通安全。

(大兴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探头”作用,全程跟踪督办。交管、教育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分析研判,制定整治方案。教体局向各中小学下发《关于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的通知》,通过召开专题家长会、主题队会,发放《告知家长一封信》、开展法治课堂等措施,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倡导家长提高认识、以身作则,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形成家校配合的良好局面。交管部门利用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增加警力,加大教育、查处、曝光力度。截止目前共查处16周岁以下骑行电动车违法行为4200余起,现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遵章率已达96%。

(严厉查处违规骑行电动车行为)

“通过多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整治合力,及时有效的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整治效果常态长效。”东胜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苏丽萍、杨芬)

[责任编辑:王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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