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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务必及时到位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增发救助金、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和生活物资;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以及户籍不在本地的困难人员,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为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集中安置人员生活困难临时救助保障工作应急方案》,多措并举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1月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要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了解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集中安置人员的生活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给予救助;对因疫情防控影响缺乏监护或照料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加强走访探视、摸底排查,服务到位;做好留在当地农民工、留校学生等受疫情影响群体的生活安排,对生活困难的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救助帮扶。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网格员、民政协理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作用,重点关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另外,对确诊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脱贫户按政策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呼和浩特市民政部门将通过“一事一议”加大救助力度。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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