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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王莉霞见证签约

10月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上海交通大学在呼和浩特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上海交通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林忠钦出席活动并见证签约。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韶春主持签约仪式。

10月8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在呼和浩特会见上海交通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林忠钦一行。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韩卿立 摄

签约仪式上,自治区副主席黄志强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和关于成立校地合作指导委员会备忘录。自治区有关市政府、企业分别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

10月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上海交通大学在呼和浩特签署全面合作协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王莉霞,上海交通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林忠钦出席活动并见证签约。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韩卿立 摄

内蒙古自治区与上海交通大学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自2010年以来,双方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四个面向”战略部署,聚焦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平台载体建设等多个方面,先后三次签署合作协议,建立了校地联动、协同创新的深度合作机制,共建了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目前,自治区300余家企业与上海交通大学在产业、科技、人才等方面广泛开展技术交流、创新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超高纯铝及高纯氧化铝、高性能铝合金、彩色氧化锆中试、高能锂离子电池含硅负极材料中试等一大批产业化项目落地建设,实现了许多“从0到1”的重大突破,有力促进了内蒙古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

本次自治区政府与上海交通大学携手开展新一轮全面合作,将实现上海交通大学在人才、科技等方面的优势资源与内蒙古的重点产业更好结合,推动形成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拉动科技创新的良性循环,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章奎)

[责任编辑:姚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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