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支队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救护指战员应急救灾响应能力,巴彦淖尔市应急救援支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非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1〕71号)文件要求。于7月1日至8月5日,组织开展质量标准化自查自评工作。
此次质量标准化自查自评严按照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2007)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成立领导小组,通过对救护队伍组织机构、培训与训练、装备与设施、业务技术工作、医疗急救、综合体能、队列操练、救援技术、综合管理等10项内容进行严格细致的考核、自查自评,最终评分为83.6分,评定等级二级。
自查自评结束后,支队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实施细则(试行)》逐条对照自查,认真总结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为即将到来的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布仁贺希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