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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小区:无资质业委会聘请未备案物业 多项服务有争议惹业主不满


龙城小区物业随意倾倒的垃圾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高志华)“我们小区几名业主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私自成立‘业委会’,聘请了没有在相关部门备案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把生活垃圾倾倒在小区周边,住户因为垃圾散发的臭味不能开窗……”近日,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的龙城小区多位业主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反映。

7月15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来到玉泉区龙城小区,一些业主告诉记者,龙城小区2012年开工建设,由于多种原因,直到2020年6月,小区600多位业主才领到钥匙。2020年10月开始,先后有业主装修完入住,这时人们发现,小区内的电费每度按0.68元收取,远高于供电部门向普通居民住户每度0.477元的标准;在交了物业费的情况下,每户业主每年还得交纳公摊电费100元。装修垃圾、生活垃圾本应该清运到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现在却被倾倒在小区后面,造成较近的几栋楼居民一开窗户就能闻到腐臭味。

记者与几位业主来到龙城小区物业部门倾倒垃圾的地方,记者发现物业部门把装修及生活垃圾倒在了龙城小区二期4米多深的坑槽内,虽然垃圾被浮土掩埋,但是近期下雨,受到雨水浸泡的垃圾裸露出来,散发出腐臭味,距离该小区最近的居民楼不到60米。“从去年6月份开始,物业公司就往这个坑倒垃圾,直到前些日子离得近的几栋楼的居民实在臭得不行,向相关部门反映,物业公司才用浮土把垃圾盖上,但还能闻到臭味。”有业主向记者介绍。

随后,记者来到龙城小区的物业公司内蒙古振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经理邓振强向记者介绍,他是龙城小区业委会聘来的,现在还没有向主管单位备案。之所以向业主每度电收取0.68元的电费,主要是因为物业进驻小区时,小区欠供电局电费及滞纳金2万多元,这部分钱本来应该由开发商出,但是开发商没钱。因为收取电费造成部分业主不满,小区业委会、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召开会议,400多户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按每度电0.68元收取。

在邓振强提供的龙城业委会会议纪要中记者看到,“龙城目前收取电费每度电0.68元,需要业主签字确认。如未签字确认,将视为你不用龙城临时用电,物业将不予送电。但凡签字的业主,应自觉遵守用电规则,到期缴纳电费并不予举报电费贵。”在会议纪要的补充协议中写到,“凡是未签字确认同意的业主,将强制给予断电。凡是停电的业主,想继续用电,须龙城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60%以上业主同意后,方可通知物业送电。”对于物业公司往龙城小区后面倾倒垃圾的事,邓振强也承认,但何时能清理,邓振强说近期做不到。

“现在小区居民有600多户,入住的业主不到200户,业委会是怎么成立的呢?这个业委会有权代表业主聘用物业公司吗?带着这些疑问,我们曾找到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业委会不具备法定资质,物业公司也没有在相关部门备案,导致相关部门无法对物业监督和管理。”采访时,龙城小区的几位业主告诉记者。

那么龙城小区业委会有资质吗?记者拨打了龙城小区“业委会主任”孟华的电话,据他介绍,小区业委会确实没有合法的资质,“业会委”的人主要是由楼盘烂尾多年能让小区业主重新入住出了力的人组成。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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