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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深入巴彦淖尔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7月9日至12日,自治区纪委监委二级巡视员白岩平、案件审理室审理一处副处长张晓燕一行五人深入巴彦淖尔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本次评查,重点针对2020年度涉及不起诉、判处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的职务犯罪案件及申诉等案件。评查中,共抽查市本级、旗县区案件17件,调阅案卷200余卷。结合评查工作,评查组还听取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2020年度工作情况、案件质量自查情况和“亮点工程”创建情况汇报。

12日上午,评查组召开案件质量评查意见反馈会。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苏茂荣、市监委委员李洁出席会议。各旗县区纪委监委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及审理室负责人,机关一至七室负责人和审理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上,评查组对近年来巴彦淖尔市案件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所抽查的案件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等方面逐一进行了点评,指出了问题和不足,并就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出要求。

反馈会上,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苏茂荣代表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作表态发言。苏茂荣表示,对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组反馈的问题清单照单全收、认真分析、逐一整改。同时要求全市审理部门和旗县区纪委监委一要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生命线意识;二要对标对表找差距,进一步健全完善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有效衔接、相互监督的良好运行机制;三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提质效、促提高,确保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努力以高质量案件审理工作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姚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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