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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呼和浩特市教育局通知各地各校加强水上安全教育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实习生 张司奇)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6月15日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水上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开展校园水上安全教育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创造防溺水工作氛围。一要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提醒标志标牌,定期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二要强化对家长的安全教育。要迅速组织广大教师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管理活动,用身边的惨痛教训进行警示教育,及时将学校防溺水等安全教育送上门、送到家。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QQ群、微信、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联系每一个学生家庭、每一位学生家长,及时向他们发布防溺水安全常识提示,反复告诫提醒家长在学生课外和节假日时间要切实担任起监护人的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孩子的安全监管,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

《通知》指出,各校要增强自救技能,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市教育局将联合内蒙古游泳救生协会,从6月开始在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开展水上安全教育巡回培训活动。采用专题讲座培训方式,面向教育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生家长及学生,广泛开展游泳安全知识、水中自救方法培训。各地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根据培训人员要求,组织好参与人员,安排好培训场地,保证培训质量,确保活动全面开展、全覆盖进行,此项培训活动为公益性活动,活动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近年来学生发生溺水案例的规律,加强对本校防溺水形势的分析研判,围绕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确定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到防溺水工作的因地制宜、因校制宜。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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